环保部讨论核电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“十二五”规划
时间: 2011-12-12 14:57:00
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12月9日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,讨论并原则通过《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“十二五”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(送审稿)》和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、申请上市或再融资公司的环保核查意见。
会议认为,核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半个多世纪以来,我国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稳步发展,核安全体系渐趋完善,核安全水平不断提高,放射性污染防治稳步推进。核能在优化能源结构、保障能源安全、促进污染减排、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;核技术在工业、农业、国防、医疗、科研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,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。
随着我国核能和核技术利用事业的快速发展,特别是日本福岛核事故后,社会和公众对核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持续提高总体核安全水平的任务十分艰巨,有必要在认真总结我国核安全和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实践经验、科学评估我国核安全状况的基础上,编制并实施《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“十二五”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》。
会议指出,新编制的《规划》立足于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,以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国核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,提出了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“十二五”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,强调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“安全第一、质量第一”的根本方针,坚持高标准、严要求,优化机制,加强监管,进一步提高核设施与核技术利用安全水平,明显降低辐射环境安全风险,保障核安全、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,推动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安全、健康、可持续发展。
为此,《规划》在核电、研究堆、燃料循环、核技术利用、核安全设备、铀矿冶、早期核设施退役治理,以及科技进步、应急、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,提出了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。会议决定,《规划》经进一步修改后报请国务院审批后发布实施。
会议经过认真讨论,原则通过锦州——郑州成品油管道工程等4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;原则通过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的环保核查意见。
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、张力军、李干杰,党组成员胡保林、何捷,总工程师万本太,核安全总工程师杨朝飞出席了会议。
机关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。